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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0:00

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鲁学助【2018】(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5000元,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且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应位于专业排名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可以放宽至位于专业排名前50%;无不及格科目;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受到教师和学生的认可;

5.家庭经济困难(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生活俭朴,且不畏艰难,勇于奋斗,在各个方面表现良好。

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5000元,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且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应位于专业排名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可以放宽至位于专业排名前50%;无不及格科目;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受到教师和学生的认可;

5.家庭经济困难(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生活俭朴,在各个方面表现良好。

三、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少数民族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人均5000元,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具体申请条件为:

1.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或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为非汉族;

2.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和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学习刻苦努力,积极向上;

7.家庭经济困难(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生活俭朴。

四、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资助额度为1档2000元,2档3000元,3档4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5.家庭经济困难(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生活俭朴。

、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

2.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在本评议小组所属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高密校区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推荐人选。

3.学院、高密校区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4.学院、高密校区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将推荐名单在学院、高密校区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进行网上申报。

5.资助中心对网报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资助中心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候选人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密校区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和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奖助学金候选人的民主评议、资格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

2.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示通知中应明确载明反映问题的渠道,包括办公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等信息。公示内容中不得包含受助学生家庭情况、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个人隐私。

3.每位学生每学年只能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之一项,不可兼得。获得上述奖项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兼得国家助学金。

4.建档立卡学生必须获得国家助学金3000元或以上资助,主动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建档立卡学生需提交主动放弃资助书面说明。

5.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评定,请通知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28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学习成绩单原件、新疆西藏及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报送学生工作处。

6.网上填报要求见附件、名额分配见奖学金评审系统,励志奖学金网报截止日期为10月12日,国家助学金网报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请各学院、高密校区务必认真阅读相关要求,严格组织评审,并安排专人进行网报系统审核,对于网报系统评审中的错误率,将作为年终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

附件1:网上填报及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2:新疆西藏及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通知及附件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