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青岛市医保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学生参加2026年度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校青岛三校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高密校区另行通知。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26年度,在校大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执行,财政补助标准为800元。大学生可选择趸交,趸交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按照青岛市政府规定,学生参保信息由学校统一录入。
三、参保缴费时间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采取集中缴费的方式,在校大学生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参保大学生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新入学的大学生自9月1日起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其他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补缴当年度的个人缴费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四、信息采集
各单位需做好本单位学生医保参保的宣传工作,在确保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医保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遵循自愿的原则进行参保,原则上学生应从学校驻地参保。
1、学生需登录“学生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学生参保登记”模块填报相关信息。
2、不参保学生请在系统中上传在生源地参保证明截图或者监护人签字确认后的放弃参保声明。
3、首次在青岛市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需自行暂停原参保地医保后方可在青参保。
五、缴费方式
待学校统一录入学生参保信息后,学生可通过“爱山东”APP(“社保费缴纳”)、“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社保费缴纳”,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近亲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社保费缴纳”)、手机税税通APP(“个人办税”)等线上渠道进行缴费。
六、相关事项
1、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医疗保障”了解或拨打崂山区医保局咨询电话0532-88997557。
2、已在生源地参加医保(含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无需再次从学校驻地参保,学生应当在填写信息登记前询问父母或监护人核实确认。
3、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委培、非全日制(有社保)等学生不能参加。
4、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之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附件1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将不参保学生放弃参保声明纸质版留档备查。
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