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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服务“校县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9:56

各学院、校区:

为助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推动“校县结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服务“校县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2024年我校继续招募暑期赴山东省各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校县结对”志愿者,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校山东省生源全日制本科生。

二、招募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申请学生所在县区必须要有需求(见附件1);

4.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耐心细致,服务期间能认真学习相关政策,遵守工作纪律;

5. 家庭居住地在生源所在县(区)城区内或周边附近,且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交通便捷、安全。

三、工作流程

1. 学院、校区根据校县结对系统下发名额进行遴选,遴选完毕后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需求表联系各县区资助中心负责人,县区资助中心同意该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后,学生至学院处填写申请信息。

2.学院登录校县结对数据采集系统,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录入,登录网址为:

https://sdxszz-xxjd.sdei.edu.cn/2023/LoginCollege.aspx?SchoolId=940fcf2a-2cb0-45ce-9d38-5af976d8947c

3.学校在系统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申请各县区岗位,相关各县区资助中心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学生人选,网上审核通过。

4.学生根据与当地资助中心确定好的日期前去参加志愿服务。

四、注意事项

1.志愿服务时间为8月份,具体日期及工作时间以各地教育局实际需求为准。

2.各学院需组织志愿学生在本单位内开展助学贷款政策宣讲,并在学生暑期返校三周内将暑期校县结对志愿服务人员助学贷款政策宣讲情况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系统信息录入截止日期为630日。

4.在助学贷款期间,学生劳动报酬由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费中支付。

附件1:《山东省各县区“校县结对”帮扶志愿活动需求表》

附件2:《暑期校县结对志愿服务人员助学贷款政策宣讲情况汇总表》



                                                                               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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