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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5:21

各学院、校区、研究生院: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通知的要求,现就2023年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对象

我校2023届从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含研究生、本、专科生)。

二、毕业确认重要性

1.毕业确认是指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向经办银行(或其代理机构)确认其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还贷起始日与终止日等关键信息,以提醒学生诚信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2.毕业确认是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降低贷款违约率、控制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

3.按期还本付息既是贷款学生的义务,更关乎个人信用记录;逾期违约行为将直接对学生今后的工作、购房等行为造成负面影响。

三、毕业确认流程

1.学生使用登录名或者身份证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个人信息变更板块。

2.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对个人信息有变动、不完整或者有错误的信息进行变更,对学生信息中不能变更的与学生办理贷款的资助中心联系后再进行变更,重点更新贷款毕业生毕业后的最新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个人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学生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板块,进行毕业确认申请。

特别提醒:

a. QQ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标有“*”内容必填;

b. 继续读研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

c. “联系人信息一栏填写非学生本人的信息(如父母或其他亲属);

d. 如毕业确认后又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系统更新,以便学校、县资助中心和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

四、注意事项

1.贷款毕业生考取本科或研究生继续下一阶段学历学习的,须先进行毕业确认申请,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再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初办理贷款的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如不办理或不按时办理,则将进入还款期。

2.毕业前已全部还清贷款的毕业生,不必进行毕业确认,如只偿还了部分贷款,必须进行毕业确认。

3.贷款毕业生休学、入伍或延期毕业,须去当初办理贷款的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4.有在其他金融机构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毕业生,其毕业确认手续请联系学生办理贷款的金融机构。此通知所指毕业确认仅指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5.各毕业生辅导员务必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还应告知学生在每年111日(最后一年为9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

6.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毕业后相关资助政策宣讲(如还款救助,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可参考资料见附件),确保所有贷款毕业生都能全面了解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树立征信意识,知晓逾期违约后果。如《2023年贷款毕业学生列表》有上述所列情况中无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中心会定期公布未进行毕业确认的贷款学生名单。确认工作请于615日前完成。


附:《2023年贷款毕业生名单》(见资助企业微信群)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文件及相关事项说明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实施细则》

  《山东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