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精神、《山东省教育厅等 7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 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 号)要求和《青岛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1〕234 号相关文件的要求,经由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核、学生资助中心核实,现就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动态调整后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电话:0532-88957968
办公室: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2008
邮箱:qkdzz@qust.edu.cn
学生资助中心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