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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暖冬”走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1:23

各学院、校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帮助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温暖安全过冬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递学校暖心关怀,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现决定组织开展寒假“暖冬”走访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走访对象

各学院(校区)需走访全部山东省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还可选择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确有必要走访的学生进行走访。

二、走访人员

走访以各学院(校区)为主体,学院(校区)党政领导、管理人员、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等共同参与。鼓励学院(校区)联合优秀校友、行业企业及其它社会爱心人士等广泛参与到走访工作中来。

三、走访工作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走访地区以山东省内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为主,鼓励线上形式走访。

2立足实际,创新形式。各学院(校区)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线上走访形式可不拘一格,形成良好互动,将党和国家、学校在学生资助等方面的民生政策送到学生家里去,把温暖和关怀送到需要的学生和家里去。

3、积极探索,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好走访活动的作用,不能流于形式,“一走了之”。要自提工作标准,把走访活动与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关心关爱学生成长成才。

4、各学院(校区)要加强对走访工作的宣传报道,走访结束后一周内将学院(校区)走访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学院(校区)宣传报道的链接请及时发送给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将择优给予报道。报道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学生名字用化名,不出现学生照片或在学生的照片上打马赛克。

5、走访结束后,各学院须撰写走访报告,报告应包括被访学生姓名、走访时间、被访家庭情况、被访学生当前现状及形成原因分析、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以及启示、建议和体会等方面的内容。

、走访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月18日前完成走访,并于1月25日下午5点前将走访的相关照片、视频资料、走访报告、宣传报道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qkdzz@qust.edu.cn。

五、走访差旅费报销工作

参加实地走访的学院,走访途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学生处给予限额报销差旅费2000元/学院。

六、相关事项

1、假期走访是宣传国家、学校资助政策,传达国家、学校对在校学生关怀之情的重要途径,是家、校联合,共同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有效措施,请各学院(校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走访活动顺利进行。

2、假期走访期间,走访人员要严肃家访纪律,不能安排不相关人员随同家访,不能给学生家庭增加任何负担。

3、各学院(校区)要加强对走访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防护意识。



学生资助中心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