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及《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经由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认定、资助中心核实,现就2021-2022学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电话:0532-88957968
办公室: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2008
邮箱:qkdzz@qust.edu.cn
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