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研究生院: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21至2022学年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全省各县(市、区)现场集中受理学生贷款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其他省份受理时间以当地要求为准。
二、贷款额度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具体金额以县区办理的金额为准。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三、贷款申请
(一)贷款网上申请。贷款学生须注册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续贷学生应注意更新完善个人联系方式、通信住址等信息,提交续贷申请时需要填写续贷声明,借款学生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各县(市、区)负责对续贷声明内容进行审核。
为科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2021年部分地区继续进行续贷远程办理,相关地区的续贷学生可以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远程办理续贷。远程办理续贷的借款学生需要接受续贷远程受理服务协议,在经过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
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在山东省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具体规定及所需材料需学生咨询所在县、区资助中心,各单位须按照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
(二)贷款学生报到注册。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者打印的回执验证短信到学校报到。
(三)合同电子回执录入。各单位应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收集整理贷款学生提交的受理证明或者回执验证短信,提报至资助中心,资助中心统一进行回执信息录入,逾期未提交录入导致的学生贷款申请被谢绝,责任由申请学生自负。
各单位需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通过主题班会、团学活动、朋辈家访、专题宣讲等多种方式扩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及广度。工作中其他不明事宜请与资助中心及时联系。
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