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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爱心传递”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37

各学院、校区

为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提高资助育人水平,着力培养受助学生爱心意识及社会责任,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211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受资助学生中组织开展“爱心传递”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活动主题:爱心传递

活动目的:以“爱心传递”为主题,把党史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实践,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劳动教育和助人为乐、善施善行等活动,培养青年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品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

20216-12

三、活动内容

(一)“爱心传递”主题教育活动

可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党史教育活动,创新利用媒体、网络、视频等线上形式,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制作主题板报和宣传海报及宣传视频等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培养学生感恩励志的奋斗精神、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扶贫济弱的责任担当。

(二)“爱心传递”主题实践活动

倡导结合劳动教育要求,引导受资助学生围绕“爱心传递”主题,注重结合学科和专业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党史宣讲资助政策宣讲、爱心助农、社区公益、特殊群体关爱等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懂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深刻道理;注重培育公共服务意识,使学生具有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着力通过从“受助”到“助人”的实践,培养学生爱心意识、荣誉意识、责任担当。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把握疫情形势和当前建党百年时间节点,明确活动重点,突出学院特色,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方案,保质保量,注重实效。全年各单位至少组织2项主题教育活动,1项主题实践活动

(二)认真总结,及时宣传

1.请于617日前将本单位预计开展的“爱心传递”活动计划方案报送至资助中心,资助中心汇总后公布全部活动方案。

2.各单位活动结束后第2天报送活动报道、活动照片等宣传材料。

3.各单位应积极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活动宣传推广,资助中心将择优报送至省资助管理中心。

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kdzz@qust.edu.cn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爱心传递”资助育人系列活动方案


                                         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