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函件《关于征集“党史中的学生资助”相关资料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921年以来,党史、教育史、地方志、学校校史、学院院史等历史文献中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内容,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以下要求。
1.所提供资料若为已刊发或网络发表的,请注明曾于何时何处刊发,作者信息等。
2.所提供资料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请务必注明。如无注明,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由提供资料者自负。
3.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含有法律禁止内容或含有商业宣传内容的资料。
二、资料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字、实物、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等资料,请注明资料简介、发生时间等。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
四、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把此次资料征集工作作为党史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抓好抓实。被采用的资料将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相关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和报道。
2.广泛宣传动员。各学院、校区要利用此次资料征集的契机,深入强化资助育人功效,自觉学习习总书记关于资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加强资助宣传引导,形成浓厚氛围。
3.统一提交。各学院、校区以学院、校区为单位统一汇总提交。本次征集活动不支付稿酬,学生资助中心有使用、修改、传播、出版等权利;提供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有署名权。本次提交资料不退还,提供者请自留底稿。电子版的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qkdzz@qust.edu.cn,纸质版装订好报送至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