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中《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SDZZ 29-2018)及《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0〕128号相关文件的要求,经由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核、学生资助中心核实,现就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动态调整后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电话:0532-88957968
办公室: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2008
邮箱:qkdzz@qust.edu.cn
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