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展现育人成效,学校现征集2020年“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优秀工作案例和“爱心之星”优秀个人典型事迹材料,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典型案例及事迹材料需以“爱心传递”为主题,集中体现2020年各单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实践,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助人为乐、善施善行、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及学生优秀事迹。可参考2020年春季学期“爱心传递”主题育人系列活动方案https://xszz.qust.edu.cn/info/1003/1571.htm,但不限于。具体说明如下:
1。工作案例。开展的某项或某系列活动内容、具体形式、学生参与情况、取得成效等资料,案例材料应紧扣主题,有特色、有实效、可借鉴、可推广,不要面面俱到,更不要写成工作总结。
2。典型事迹材料。“爱心之星”优秀学生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照片三部分。学生基本情况(学校、年级、专业、受助情况、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及活动感悟)以及活动中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的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描述。语言鲜活、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富有影响力;事迹标题要醒目,高度凝练、准确、生动、简洁,能“吸引眼球”。
二、报送格式
工作案例及典型事迹材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不接受单纯文字材料报送。文字材料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照片、视频的存储介质为DVD或优盘。照片标题为:学院名称+活动名称/个人姓名,jpg格式,分辨率不低1080*1920,数量不少于5张;视频标题为:学院名称+活动名称/个人姓名,MP4格式,时长为3分钟左右。
三、相关事项
1。报送材料要真实,典型事迹材料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2。请各学院、校区于3月8日上午11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中心,邮箱:qkdzz@qust.edu.cn.
3。学校将推荐优秀工作案例和优秀个人典型事迹材料参加省“爱心传递”主题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的评选。
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