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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资助宣传素材采集报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4:05

各学院、校区:

学生资助宣传是教育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充分发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和“学子之家”微信公众号两大宣传平台作用,切实加强资助工作成效宣传,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社会影响力,现就宣传素材采集报送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学生资助宣传素材的质量是资助成果的一面镜子,体现学校,各学院、校区资助实效。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资助宣传素材采集和报送工作。

二、报送内容

1. 新政策新措施。各学院、校区出台的新资助政策、采取的新措施。

2. 典型经验做法。在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

3. 优秀事迹。在学生资助工作实践中涌现出的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以及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故事。

4.展示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的优秀创作,如征文、绘画、摄影、微电影等各种形式的作品。

5. 其他有益于宣传政策和引导新闻舆论的素材。

三、采集与报送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学院、校区要及时总结报送宣传素材,汇聚资助工作老师、受助学生等力量,合力唱响学生资助“好声音”,讲好资助故事。

2. 保证质量。信息内容要保证真实准确,语言表述规范,数据精准,文字精炼,主题鲜明。新闻类素材应符合一定时限要求。

3. 保护隐私。对拟报送的优秀事迹,各学院、校区应提前与学生或资助工作者本人沟通,在其同意用于学生资助宣传后方可报送。

4. 尊重版权。对拟报送的涉及版权的作品,各学院、校区应提前与作品版权所有者协商,在其书面同意用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于学生资助宣传后,方可报送,并按附件格式填写相关信息。

5. 规范程序。信息上报前需经各学院、校区分团委书记审批通过,并在邮件中注明上报学院、上报人、审批人。

四、素材选取与使用

报送的宣传素材一般按照择优原则,选取用于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及学生处“学子之家”微信公众平台、省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及其微信公众平台等其他有关宣传教育活动平台,特别优秀和全面宣传推广的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报送方式

各学院、校区要制定配套的新闻宣传报送机制,落实好信息员联络制度,努力提高工作积极性。为便于信息报送和统计,报送时间以周为单位,每周五为周期上报节点。在稿件编辑方面,要求标题采用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行距为单倍行距;图片须以附件形式单独发送,不能粘贴在正文下面;报送邮箱:qustzz@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报送学院+素材标题”。

资助管理中心将在每月初对上月的信息报送及录用情况进行通报。宣传素材采用情况将作为学生资助工作评价内容之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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