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家学生资助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提升资助育人工作科学化水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提升个人素质,真正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负责人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少于3人。申报人限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可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课教师或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的管理人员担任。
二、项目内容
本批次发展性资助项目共分两类。
1.公益实践类:
(1)公益提案类:以扶贫、助困为关键词,着眼民生需求及社会热点,体现对贫困群体、弱势群体改善生存环境的支持。鼓励提案聚焦疫情形势,以小切口、小项目、小产品的方式设计实施,避免泛泛而谈,提倡有实绩,有数据支撑的项目成效。
(2)社会实践类:“追寻红色记忆 传承红色基因”专项社会实践资助计划。围绕“红色故事”、“文化自信”、“国防教育”、“国家安全”等课题进行组织策划。通过实践形成可供传播的、能够激发大学生民族认同感及爱国情怀的学思践悟成果。
2.资助文化建设类
开展有助于推动学校资助文化建设,彰显学校资助育人实效的相关创作(微视频,微电影,文学作品等)、宣传。创新开展学生资助大使行动、朋辈帮扶、历届优秀受助学生回访和调研等相关实践。
成果上报形式可为发明制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典型案例、文化创作作品。
三、项目经费
1.项目分重点扶持项目与一般项目。重点扶持项目每类拟立项不超过10项,一般项目每类拟立项不超过20项。具体立项项目以本年度提交作品质量为准,择优立项。各单位上报项目总数不超过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3%。
2.重点扶持项目经费为每项2000-3000元,一般项目经费为每项1000-1500元。
3.项目经费在项目立项和验收后分两次由财务处统一存入项目负责人银行卡中,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协商使用。
四、申报程序
1.立项:申请人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待学生返校后补交)、《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申报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7月5日前报送至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qkdzz@qust.edu.cn。资助中心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入选名单,并在资助中心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入选名单,下发获批立项通知。
2.中期检查:拟定于2020年12月组织中期检查,重点项目由学生处组织,一般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资助中心抽查。
3.结题:2021年4月底前完成,2021年5月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统一在学院初审的基础上由资助中心审核。同时按不超过总立项数30%比例评选出优秀项目,授予荣誉证书,优秀项目指导教师指导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4.申请人需详细阅读《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如有其它未明事项,请联系资助中心。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切实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加强对申报学生的指导力度,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