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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11:24

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持续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复学,毕业生安心就业,切实保障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就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1.2020届毕业生就业援助

山东省籍省定标准以上建档立卡、外省籍国定标准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毕业年级本专科生每人补助300元。

2.非毕业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及防护用品补助

山东省籍省定标准以上建档立卡、外省籍国定标准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非毕业年级本专科学生每人补助100元。

二、工作要求

(一)资助对象精准。山东省籍省定标准以上建档立卡、外省籍国定标准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学生名单由资助中心提供,各学院、校区负责核实学生是否毕业生、是否在校,入伍、休学、退学等不在校情况不在此次资助范围。

(二)材料审核精准。各学院、校区材料审核责任到人,严格把关,仔细审核、比对学生信息,确保资金一次性发放到位。

(三)资助育人到位。各单位须结合专项补助发放,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感恩、励志教育,着力提高学生责任担当。

(四)资助服务到位。学校特殊困难补助正常开展,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突发变故、遭遇不幸造成学习、生活困难,各单位请及时协助学生向学校提交困难申请,以保障学生安心学习。

 

资助名单请各单位公示2个工作日(注意保护学生隐私),确认无异议后于5月29日前发送至资助邮箱qkdzz@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