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青岛市慈善总会爱基金、青岛科技大学协议,现就本年度“爱基金·永胜就业帮扶基金”评审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1.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2.申请条件:
①爱国爱校,遵章守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综合表现良好;
③学习勤奋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④家庭经济困难。
二、资助标准和用途
1.资助标准:“爱基金·永胜就业帮扶基金”的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共资助50名学生。
2.资助金的用途: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解决求职择业过程中需支付的招聘会入场费、招聘考试报名费、异地求职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三、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爱基金·永胜就业帮扶基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申请理由以200字左右为宜);
2.各学院、校区根据分配名额(附件2)审核申请人受助资格,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两天;
3.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学生的《申请审批表》及《名单备案表》(附件3)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提交材料,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5.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送青岛市慈善总会爱基金核准;
6.资助金发放(视疫情形势确定发放形式)。
四、评审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确保将资助款用在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应届毕业生的求职择业上。
2.各学院应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励志教育,教育学生珍惜机会,感恩社会,传递爱心,并合理使用资助款。
3.请各学院在5月26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资助中心。
需报送的材料:
1. 《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待学生复学后统一提交;
2. 《名单备案表》电子版。
资助邮箱:qkdzz@qust.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