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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青岛市居民医保社保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6:24

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青岛市相关社保政策,为了保证参保学生能及时、顺利、便捷享受到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现开展集中办理社保卡业务,相关通知如下:

一、办理的必须条件

  1. 已缴费参加2020年度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名单见资助工作群)

  2. 未在青岛办理过新式社保卡

  3. 在山东省之内青岛市(含下辖各县市区)之外地区办理过社保卡且已将该卡注销(在当地社保局官网自行申请注销,详情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4. 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并按照要求命名

二、材料提交要求

  1. 电子版照片:1寸,5K-100K

  2. 照片格式: jpg格式

  3. 照片背景:必须为纯白,无边框,头像清晰,不能PS修饰,额头与耳朵不能有头发遮挡,照片下沿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衣领为准,深色着装,不能戴装饰品

  4. 照片命名:每个照片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照片命名样式为:370202190202020202_某某,下划线为英文格式下Shift键加短下划线

  5. 办卡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为原件复印,打印件及复印件再次复印不可)

三、注意事项

  1. 以学院为一个文件夹报送,请勿出现按照班级或者年级分类的文件夹

  2. 青岛(含下辖各县市区)生源学生使用高中时所办新式社保卡就可

  3. 因制卡周期较长,毕业生不建议申请办理

  4. 提交信息和照片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会出现办理失败

  5. 请各学院于1231日之前将汇总后的电子照片发送至资助中心

  6. 开卡明细及通知见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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