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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0日 00:00

各学院、高密校区、研究生院

截至目前,我校已有3183名学生申请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了保证贷款学生能够及时完成贷款程序,顺利获得助学贷款补充学费、住宿费,缓解学生家庭经济压力,使学生能够安心就读,现就该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家庭地各县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后,各县区资助中心会为申请贷款的学生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2. 学生将《受理证明》的虚线下部分(包含有学生的支付宝账号及密码)个人留存,将虚线上部分上交。

3. 学生必须在《受理证明》的右上角填写学号

4. 《受理证明》中的回执校验码是学校录入银行系统的必需内容,是学生能够成功办理贷款的必需条件,如学生丢失《受理证明》,请学生联系各县区办理贷款的资助中心,取得回执校验码并告知学校资助中心。

5.部分地区如黑龙江、福建等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机构非国家开发银行,该部分地区学生需持纸质回执单或高校确认书自行到资助中心盖章并寄回贷款发放机构。

6.学生贷款到账时间一般到11月20日,学校在收到银行到账后,会扣除学生应缴部分剩余部分学校将集中退还到学生的银行缴费卡中,请通知学生不要着急。

7.请各学院、高密校区、研究生院于9月14日之前将收集的《受理证明》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国家开发银行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列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