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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鲁学助[2018]15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核对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资金发放信息的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高密校区组织学生对发放明细表中(发放明细表见学办工主任群)的学号、姓名、银行卡号、金额进行核对,并要求学生亲自签字确认。
二、如存在错误信息或修改信息,请直接在纸质版上修改,修改处必须由辅导员签字确认。
三、学生修改信息所提交的银行卡号必须是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号。
四、请各学院、高密校区务必于5月8日之前将纸质版签字核对表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方校区可送至一号楼301。无需提交电子版。
五、请各学院、高密校区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诚信、励志和感恩教育,监督助学金的合理使用,严禁私分、平分助学金或违规使用、不合理使用助学金。对违反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的学院或个人,我们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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