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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拨付2016-2017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资助经费前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00:00

各学院:

从2010年起,新疆设立了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生资助专项经费,确保了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了做好2016-2017学年资助经费的划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我校2016级至2013级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

二、填表要求

1、姓名栏填写学生身份证上正规姓名

2、民族栏请填写民族全称,如维吾尔族

3、生源地栏填写县区即可

4、生源类别栏注意区分:A预科就读生,B预科转入生,C高考直招生,D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E新疆企事业单位定向生。因类别不同,划拨的经费不同,请务必核实清楚。

三、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9月23日之前将《资助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通知及附件下载

资助中心

201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