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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义工服务活动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00:00

各学院、高密校区:

进一步推进立德树人,充分发挥大学生义工活动的实践育人功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落细提高学生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推动我校学生义工活动不断完善与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2016419

、活动方式

1、参与学校的义工服务岗位;

2、参与学院和学生社团确定的义工服务基地。

三、活动内容

1、科技帮扶类。学生充分发挥出大学生有别于其他义工服务组织的活动特色,利用专业特长深入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性科技帮扶或研究,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际生产相结合,在服务社会的同时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社会民生类。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深入到社会各团体、学校、街道、家庭等,结合所学专业进行法律援助、科普宣传、教育辅导、电器维护、扶危济困等社会调研活动,在学生了解社会、认识社会的同时提升人际交往能力,使学生懂社会、接地气。

3、基础服务类。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环境清洁、图书整理、协助管理等基础性服务活动,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的热情,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其他事项

1、参与学校义工岗位服务活动,请学院为单位由学院负责老师直接与岗位老师联系,确定具体的活动时间和方式。具体岗位见附件。

2、请各学院、高密校区在每次义工活动结束后,要求学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义工手册》,《义工手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四方校区前往1号楼125室魏老师处领取,崂山校区前往图书馆楼5032室领取因活动是初步推广阶段,手册数量有限,各学院具体领取数量见附件。如学院还需《手册》,请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届时汇总后再统一印制。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全校学生的义工活动进行总结与效果评价,并负责对学生义工手册进行抽查。学生参加义工活动的情况作为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依据。

4、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撤销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青科大字[2014]138号)第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学生参加义工活动情况作为学生申请撤销纪律处分的依据之一。

5、 《手册》可作为学生求职就业时的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如学生需要,可加盖学校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公章。

6请各学院、高密校区在尊重学生自主意愿及认真宣传《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义工活动推进计划》(青科大学字〔201626号)的基础上加大对义工活动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不断推动我校学生义工活动的持续有效开展。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义工活动推进计划》(青科大学字〔201626号)

2、《学校部分部门义工岗位需求表》

3、《义工手册》各学院前期领取数量

通知及附件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