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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校区、四方校区各学院:
根据青岛市慈善总会爱基金、青岛科技大学和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三方协议,现就本年度“永胜就业帮扶基金”评审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1.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2.申请条件:
①爱国爱校,遵章守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各方面表现良好;
③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④家庭经济困难。
二、资助标准和用途
1.资助标准:“永胜就业帮扶基金”的资助标准为500元/人·年,每年资助100名学生。
2.资助金的用途:“永胜就业帮扶基金”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解决求职择业过程中需支付的招聘会入场费、招聘考试报名费、异地求职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三、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爱心照亮就业路”永胜就业帮扶基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申请理由以200字左右为宜,除签名外均需打印,照片可用电子版也可用冲洗版);
2.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附件2)审核申请人受助资格,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三天;
3.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学生的《申请审批表》及《名单备案表》(附件3)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5.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送青岛市慈善总会爱基金和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核准;
6.学校举行发放仪式,现场发放现金。
四、评审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确保将资助款用在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应届毕业生的求职择业上。本次评审对象在保证评审公正的前提下应适当向外省籍学生倾斜,对于已经获得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评审。
2.受助学生应珍惜机会,感恩社会,传递爱心,积极参加青岛市慈善总会爱基金组织的公益活动,并应合理使用资助款,确保将资助款用于正当的求职花销,学校有权收回不合理使用的资助款。
3.请各学院在12月16日(周三)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资助中心。
需报送的材料:
1、 《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份;
2、 《名单备案表》电子版。
通知及附件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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