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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后几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6日 00:00

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做好新学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现将开学后几项资助工作综合通知如下:

一、学生暑期赴各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志愿服务的考核评定工作

为了做好志愿者的评价考核及酬薪发放工作,要求如下:

1、学生需提交由所在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开具的志愿工作鉴定材料(纸质版),加盖资助中心公章。

2、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期间的相关工作照片(电子版)。

3、填写志愿服务酬薪发放明细表(电子版)(附件1)。

4、请将上述材料于917之前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免影响学生资金的发放。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收集工作

学生暑期成功办理了助学贷款会带回《受理证明》,请各学院、高密校区收取12—14级学生的受理证明,并在受理证明上填写学生欠费总金额、学号15级学生待获得学号后再另行通知,集中收取。

请于911前将12—14级学生贷款受理证明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收集工作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我校评定困难生和进行资助的前提与基础,请各学院、高密校区于922前将12---15级《调查表》按年级排序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参与困难生认定或已经提交过的学生不需要再次提交。

通知及附件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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