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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爱心一日捐”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5日 00:00

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14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152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4年度“爱心一日捐”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1级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2014年度“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爱国爱校,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各方面表现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优先考虑:

1.学生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特大突发情况;

2.学生家庭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额度的分配

2014年“爱心一日捐”专项学生资助资金的总额为15万元。

此项资金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划块分配至各学院和高密校区,由各学院和高密校区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助额度和名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限定具体金额和人数。如化工学院额度3万元,学生王某某突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院可将3万元全部用于该生。

四、申请流程

1.学生递交《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

2.各学院、高密校区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和金额,并公示三天;

3.各学院、高密校区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学生的《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和《2014年“爱心一日捐”拟资助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有关材料,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和金额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审批。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密校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此次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填写《申请表》时请勿改动格式,电子版填写完整后再打印。“申请理由”栏用书面语填写,五号字,第一人称,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填写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校表现自我评定”填写本人入校以来各方面的优良表现,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曾获何种奖励和资助”栏,请按照学年顺序来填写,如“2008-2009学年: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获得三等综合奖学金、1档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部分不需要填写

3.各学院和高密校区在确定受助学生时,需优先考虑本学院中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学生,可将学院资金全部或大部分用于该部分学生。

4.因该项资助金需学校评审完毕后提交省教育基金会审批,省教育基金会审批通过后方拨付给学校,资金到位时间约在暑假时左右,故原则上2011级毕业生不予参加。

5.请各学院、高密校区将有关申请材料于519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

2、《2014年度“爱心一日捐”拟资助学生汇总表》

3、各学院额度分配表

通知及附件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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