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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青岛科技大学“北京校友励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6日 00:00

各学院、高密校区:

“北京校友励学金”由我校北京校友会捐赠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相关协议,现就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标准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爱国爱校,遵章守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70%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各方面表现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优先考虑:

1.学生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特大突发情况;

2.学生家庭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额度的分配

资金划块分配至各学院和高密校区,各学院和高密校区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助额度和名额。如学院额度2000元,本院学生王某突患重大疾病给家庭造成较大经济负担学院评审公示,可将2000元全部用于王某

四、评审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提交《“北京校友励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见附件);

2.学院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盖学院、高密校区章,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材料,并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备案并发放资助金。

、有关要求

1.各学院、高密校区在评审时应精准认定,合理使用该笔资金,切实将资助金发放到真正需要的学生手中,不得搞平均分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公示,在进行公示时应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信息。

2.《申请审批表》上的申请理由应重点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学生入学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字数以300字左右为宜,签名处由申请人手写签名。

3.请各学院、高密校区将《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份)及《发放明细表》(电子版)于43日(周三)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通知及附件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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