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建设,提升学生资助工作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经研究,要求各学院设立1名学生资助工作联系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配备 各学院挑选1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专职辅导员担任本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联系人。
二、工作内容 1.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资助工作培训; 2.协助学生处做好所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与指导; 3.负责所在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信息核查、医保参保等资助工作材料汇总和上报; 4.负责所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材料归档、保存;
5.协助学生处做好学生资助其他相关工作。
三、请各学院于3月19日前将《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联系人信息表》(电子版)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