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电话:0532-88957968
关于对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进行复核及动态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2日 00:00

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山东学生资助管理标准》中《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SDZZ 29-2018)及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进行复核及动态调整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学生的认定

1.学生由于近期家庭经济状况或者学生本人发生重大变故、需要申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文件的要求,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申请。

2.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及平时表现,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议并确定困难档次。

3.班级评议小组将评议结果在全班范围内公布并报给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4.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认真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及评议材料,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认定档次的动态调整

1.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程度变重,需要将其认定档次上调的,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讨论认定后,可上调其困难档次。

2.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稍微好转或已获大额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减轻的,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讨论认定后,可下调其困难档次。

3.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能够完全维持在校学习生活,基本不需要进行资助的,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讨论后,可将其调出困难生库。

三、转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系转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在开学初转专业,原学院需及时将学生相关信息转送给新转入学院,新转入学院需要将该生的认定档次加入到新班级之中,按照学校相关资助办法进行资助帮扶。

四、相关说明

1.请各学院、高密校区在认定或调整学生认定档次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班级评议材料,必须确保学生本人知情,确保认定和调整的公开、公平和精准。

2.请各学院、高密校区在公布认定结果或调整学生认定档次结果时,必须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

3.信息库“动态调整”,若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故等,学生可以随时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学院评议后,可以及时纳入信息库或进行档次调整。

4.学校资助中心将对认定结果开展抽查复核,通过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各学院、年级和班级的工作情况,核实被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和日常表现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高消费等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新认定入库学生及全体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必须签订《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1)。

6.请各学院、高密校区于3月20日之前完成复核和调整工作,并将下述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A4纸,每名学生一份,纸质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及动态调整工作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通知及附件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